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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王奇伟
一、泌阳县物价局简介
泌阳县物价局是泌阳县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该局内设三个股室:价格调控管理股、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股、办公室;局属二个二级单位:泌阳县物价局检查所、泌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局长,王奇伟,负责物价局全面工作;副局长,王健,负责业务工作和机关工作;共有干部、职工96人。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泌阳县物价局连年被上级物价部门授予“物价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管理先进单位’’ “物价检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泌阳县物价检查所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命名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
二、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督管理及《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办证和审验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工、农产品、房地产价格的管理、监控、成本测算、市场价格测报,为上级物价部门制订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提供可靠的价格依据;负责对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提供价格信息、价格咨询服务。
(三)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追缴、没收、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及其他各种标的)和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认证。
(四)负责对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和反暴利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协调处理价格争议。
(五)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管理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商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标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放开的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基本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泌阳县物价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河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
四、价格举报电话:0396—7912358
五、对外联系电话:0396—792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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