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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杨立稳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法规;对党和国家的农村现行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开发资金的拨付和回收。
四、负责监督、检查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内部审计工作。
五、审核、报批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计划。
六、拟订农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科学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奖的筛选评定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全县社会扶贫、督促、协调、指导对口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
九、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民负担监督、农业结构调整的农业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
十、负责监督全县农民负担工作;对各乡、村提留资金进行审查和备案;对一事一议集资,进行批复和审查;配合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调查处理擅自增加农民负担的违法乱纪案件。
十一、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意见、规划;掌握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进度和区域发展特点;组织筛选、论证和上报审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并监督实施。
十二、掌握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果业、水产业)的综合生产进度;负责综合全县农业生产情况;协调农业系统的有关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烟叶生产;组织、指导、协调烟叶种植、收购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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