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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1625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3

1.文件出台背景:为深刻汲取商丘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书记楼阳生第一时间作出的批示,要求全省各市县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地毯式除患排险工作。为贯彻落实楼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要求、目标、任务:(一)开展拉网式排查。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网格人员、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对“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三)精准宣传教育。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部门要每周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努力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3.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20号)要求,结合泌阳实际,制定泌阳县《关于扎实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4.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二合一”“三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七)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5.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5日截止,将全县“二合一”“三合一”场所作为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1.安全出口不畅通,2.防火分隔不到位,3.违规留宿住人,4.违规用火用电,5.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7.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8.其他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突出问题。


相关文件: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泌政办〔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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