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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政[2011]19号

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管理工作,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农村五保对象是农村居民中最困难、最弱势、最需要政府救助的特殊群体。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依法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操作,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一)明确五保供养对象。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对辖区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力承担责任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进行逐户调查核实,按五保供养申报审批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对不符合条件或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按程序及时核销其五保供养证书,停止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各乡镇要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个人申请、村委会调查评议、乡(镇)政府复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按照规定的期限调查核实、公开信息、书面答复,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补助标准。从2011年起,省政府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年不低于2240元,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320元。县、乡财政要及时调整预算支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的兑现落实。各乡镇敬老院要积极发展院办经济,适度提高集中供养补助水平,确保吃、穿、住、医、葬等基本生活需要。
----(四)规范资金发放。各乡镇和县民政局要建立农村五保对象数据库,做好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发放工作。由县民政部门按季编制农村五保供养金发放名册,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发放名册将五保供养金从财政专户划拨代发银行专户,再由县代发银行的各乡镇代发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按季直发到院到人。
----(五)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各乡镇要统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县民政部门要适度提高报销比例,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重点救助,切实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病有所医”的问题。
----(六)切实做好安居保障。各乡镇要对散居农村五保对象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危房、无房农村五保户,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通过修缮、租借、购买闲置安全住房和连户安住点等办法,解决农村散居五保对象“住有所居”的问题。同时要加大乡镇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力度,扩大集中供养规模,逐步将自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敬老院。
----(七)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与农村五保对象“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五保对象的良好氛围,帮助农村五保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选好配强敬老院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工资待遇。一是要选好专职院长。农村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要严格选聘政治素质高、热爱五保供养服务事业、有能力、会管理的人员担任院长。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县民政部门每年对乡镇敬老院院长进行考核,对管理规范、政绩突出的院长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管理混乱、院民意见大的院长,要及时进行调整。二是配齐工作人员。敬老院工作人员由乡镇政府根据敬老院供养人数按10:1的比例进行选聘,集中人数增加的乡镇,要及时补聘工作人员,以保证集中供养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继续执行每人每月800元的工资标准,其中600元作为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2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县民政局会同乡镇政府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后,每半年发放一次。
----(二)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各乡镇要根据《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五有”标准,完善配齐敬老院室内外必要的生活和娱乐设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县集中供养率达到80%。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培训。一是完善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敬老院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设立有五保供养对象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三是加大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县民政部门每年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集中培训。四是对敬老院实行等级管理,调动农村敬老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把五保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和提高集中供养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我县五保供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养老  五保供养  意见
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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