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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政文[2011]65号
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泌阳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泌阳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泌阳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泌阳县在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地质灾害十分发育。根据2011年排查情况,我县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河岸塌堤,其中危害程度较大的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防治和监控目标。自然因素(主要是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6、7、8、9月)。
----二、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区域
----我县汛期地质灾害主要是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泥石流和河岸塌堤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大。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春水镇、象河乡、马谷田镇等建筑石料开采区和铁矿开采区。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北部的五峰山——大顶山一带及中部的白云山周围地区。
----三、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五峰山——大顶山地质灾害危险区
----该区主要分布于北部低山丘陵区,所属乡镇为下碑寺乡北部及象河乡东部山区,存在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地质灾害类型以泥石流、滑坡为主。
----象河乡东部山区:主要包括白果树、吉山、陈平、下曹和尚庄等自然村。地质灾害调查中发现已发生地质灾害4处,其中泥石流2处、滑坡一处、河流塌岸1处。需重点防治的为陈平沟及和尚庄泥石流,潜在威胁人口550人。
----下碑寺乡北部地区:主要为曹庄河上游东、西两沟中的花园寺、杨家场、红石沟等自然村。区内已发生泥石流2起,规模为中等,潜在威胁人口110人,需要重点防治。
----(二)白云山地质灾害危险区
----该区分布于中东部低山丘陵区,所属乡镇为付庄、贾楼、王店、铜山等。存在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6处,地质灾害类型以泥石流为主。?
----付庄乡东部地区:主要包括竹林碾盘庄、南和庄和邵庄等自然村,区内发现泥石流灾害2处,规模中等,均需重点防治,潜在威胁人口294人。
----贾楼乡东部地区:包扩陡岸大龙潭、和家沟、大河北、康庄等自然村,潜在威胁人口1493人,房屋1855件,耕地400亩。该灾害点已被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列为主要地质灾害点,需要重点防治。
----铜山乡北部地区:分布于该乡北部闵庄、肖庄、柳河三个行政村,区内发现泥石流沟三条,规模中等,潜在威胁人口1190人,房屋1455间,耕地2100亩。均需重点防治。
----(三)大寨子—大尖山地质灾害隐患区
----该区主要位于西北部低山丘陵区。所属乡镇为象河、春水、付庄、官庄、黄山口、郭集、羊册等乡镇。区内发现地质灾害7处,重要地质灾害2处,位于黄山口乡安庄康沟的泥石流和崔湾村柿树湾的滑坡,均不稳定,为次重点防治对象,潜在威胁人口86人,房屋118间,耕地20亩。
----(四)盘古山—黑石山—条山地质灾害隐患区
----该区位于南部低山丘陵区,所属乡镇为盘古、马古田两乡镇,区内发现地质灾害点6处,包括滑坡3处,地面塌陷两处,河流塌岸1处。
----(五)泌阳县西部南阳盆地平原地区
----灾害分布于郭集—泰山庙—官庄—杨家集—双庙街—带。地貌类型为平原区,区内发现地质灾害9处,以膨胀土及河流塌岸为主。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位于官庄镇蒋庄村何庄,为塌陷灾害,潜在威胁人口40人。
----(六)泌阳县中部泌阳河流域平原区
----灾害分布于赊湾—杨家集—花园—王店—高邑—盘古—高店一带。地貌类型为平原,区内发现地质灾害8处,以河流塌岸为主。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位于花园乡高新庄小高庄、高邑乡党庄村,为滑坡及塌陷灾害,潜在威胁人口220人。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泌阳县地处我国地势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过度地带,主汛期一般为每年的6——9月份。依据我县气候特点,经对多年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的分析判断,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需进行人员调整的要及时调整。进一步完善县级和乡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要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和以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国土资源应急平台建设,确保一有灾情,应及时到位、处理高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对重大地质灾害危害点的防治要落实监管责任人。国土资源管理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汛期前要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逐个登记建卡。6月中旬前编制完成本辖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备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和完善由县、乡、村、组、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在地质灾害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国土资源、气象、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继续做好全县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自6月初开始,在县电视台播报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气象、广电等部门,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警预报信息要通过当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
----2、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工作。
----速报内容: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速报时间: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可直接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省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汛期要安排专门人员日夜值班,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
----4、落实险情巡查制度。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6月底前要将列入省、市、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隐患点巡查一遍。同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落实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乡(镇)长为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对出现资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掌握的地质灾害相关等级情况,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点的等级情况,有步骤有计划的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到实处。依据“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要优先安排那些因为自然因素形成的、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对于治理难度大、耗费资金多的,应采取避让措施,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快组织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对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大辖区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正在进行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开展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加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地质 灾害 方案 通知
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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