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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泌政〔2018〕23号
浏览次数:17716 投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驻政〔2018〕63号)文件精神,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废改释,结合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职权55项,部门间划转行政职权 2项, 新列入行政职权 51项,更名行政职权15项,下放行政职权 14 项,承接省下放行政职权2项,承接市下放行政职权10项,上解到市级行政职权2项,合并行政职权4项,调整行政职权3项,拆分行政职权4项,取消和调整后的2991项行政职权事项一予以公布。
    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保证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落实到位。要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凡是新列入、修改的行政职权事项都要编制权责清单和行使权力流程图,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杜绝在行政职权清单外“乱用权”现象发生。要以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牵引,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今后,凡因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调整或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转移行政职权等原因,需要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时,各部门各单位应于取消或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取消或调整情况及其依据,并报县政府审改办办理调整事宜,防止权力失控或出现管理真空。
    行政职权调整后,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保留的行政职权为基础,印制行政职权工作手册,保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作为行使权力的依据,杜绝滥用职权现象发生。手册应包括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行政职权目录、权责清单和流程图等内容。


附件:1.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县政府决定部门间划转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3.县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4.县政府决定更名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5. 县政府决定承接省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6.县政府决定承接市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7.县政府决定上解到市级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8.县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9.县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10.县政府决定拆分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55项)

 

一、县政府办公室(共计6项)

(一)政府法制办公室(5项)

1.其他职权(5)(属内部管理事项,不列入对外公布其他职权

(1)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

(2)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3)办理行政赔偿事项

(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5)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

金融办公室1项)

1.其他职权(1项)

(1)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县工商质监局(共计25项)

)行政处罚(23项)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等不正当交易手段的处罚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处罚
    3.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的处罚

4.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

5.经营者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擅自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有关财物的处罚

6.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7.经纪人或经纪执业人员未履行信息明示等义务的处罚

8.经纪人未经注册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9.对委托人隐瞒重要事项,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10.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11.无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

12.企业产品标准未备案的处罚

13.陈粮出库未按规定进行质量鉴定情节严重,或者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14.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15.违反种子法包装、标签、数据、档案、备案规定的处罚

16.农资经营者不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提供销售凭证、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未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配合工商部门监管工作等责任和义务的处罚

17.农资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审查、未告知入场经营者质量责任、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不配合工商部门监管工作等责任和义务的处罚

18.在集贸市场出售迷信品、违禁品、麻醉药品、毒限剧药、伪劣药品以及化学农药等禁止上市物品的处罚

19.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照片、歌片和录音带、录像带的处罚

20.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处罚

21.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尺少秤的处罚

22.赌博、算命、测字、看相以及伤风败俗、腐朽野蛮、恐怖、摧残演员身心健康、败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卖艺活动的处罚

23.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畜禽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二) 行政强制(1项)

1.监督管理农资市场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检查(1项)

1.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

三、县环保局(共计4项)

(一)行政处罚(2项)

1.违法在特殊区域焚烧的处罚

2.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处罚

(二)行政征收(1项)

1.排污费征收

(三)行政许可(1项)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

四、县旅游局(共计1项)   

其他职权

1.旅游投诉处理

五、县文广新局(共计4项)   

(一)行政处罚(3项)

1.以报刊记者站或者记者站筹备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以派记者驻地方长期工作方式代替设立记者站;被依法撤销的记者站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2.违规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派驻、使用人员;从事与新闻采访无关的其他活动;以报刊记者站名义发布新闻;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设立分支机构;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从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活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未履行管理职责;不服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或者未按时缴送样报样刊的处罚

3.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擅自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的处罚

(二)行政检查(1项)

1.博物馆、纪念馆年度检查

六、县财政局(共计1项)

(一)行政检查(1项)

1.资产评估行业监督检查

七、县人社局(共计13项)

(一)行政确认(1 项)

1.集体合同审查

(二)其他职权(12 项)

1.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手续

2.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3.全县工伤保险预防费使用计划审核(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复核(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5.公务员年度考核与优秀等次比例审核(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6.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7.县行政奖励表彰审核(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8.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9.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10.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认定备案(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1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属于政府内部管理权力)

八、县住建局(共计1项)

(一)行政许可(1 项)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附件2

 

县政府决定部门间划转的行政职权事项

共计2项)

 

一、县人社局(共计2项转移税务部门)

(一)行政强制(2 项)

1.划拨社会保险费及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用人单位财产

2.收取参保单位因欠缴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附件3

 

县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51项)

 

一、县工商质监局(共计5项)

行政处罚5项

1.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处罚

2.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处罚

3.经营者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处罚

4.妨碍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处罚

5.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规定使用陈化粮的处罚。

二、县环保局(共计2项)

(一)其他职权(2项

1.对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2.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

三、县畜牧局(共计26项)

(一)行政处罚(26项)

1.对动物诊疗机构不再具备法定动物诊疗条件的行政处罚

2.对动物诊疗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3.对动物诊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行政处罚

4.对动物诊疗机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处罚

5.对动物诊疗机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行政处罚

6.对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以及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的行政处罚

7.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8.对执业兽医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行政处罚

9.对执业兽医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行政处罚

10.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服务人员不按规定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行政处罚

11.对执业兽医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12.对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行政处罚

13.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14.对执业兽医师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行政处罚

15.对执业兽医师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处行政罚

16.对执业兽医师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17.对执业兽医师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18.对乡村兽医不按照规定区域从业的的行政处罚

19.对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0.对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1.对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22.动物诊疗机构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行政处罚

23.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24.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规定保藏或者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

25.对不按照规定及时向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或样本的处罚

26.对未经农业部批准从国外引进或者向国外提供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处罚

四、县文广新局(共计6项)

(一)行政处罚(5项)

1.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处罚

2.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的;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处罚

3.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的;点播影院放映所加入点播院线发行范围之外的影片的;点播院线未按时报送经营数据的;点播影院在同一影厅内开展电影院的电影放映活动的;点播院线未有效履行运营管理职责,致使所辖点播影院出现违法行为的;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未按照点播影院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计费系统和放映系统设备,放映质量不达标的处罚

4.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

5.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处罚

(二)其他职权(1项)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 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受理上报

五、县财政局(共计5项)

(一)其他职权(5项)

1.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理

2.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处理

3.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处理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理

5.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处理

六、县司法局(共计3项)

(一)行政给付(1项)

1.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或者其他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二)其他职权(2项)

1.法律援助事项审核

2.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备案

七、县人社局(共计4项)

(一)其他职权(4 项)

1.企业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办理

2.大中专生就业手续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办理

4.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附件4

 

县政府决定更名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15项)

 

一、县交通运输局(共计1项)

(一)行政许可1项)

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更名前为公路超限运输及其他可能损害公路的机具行驶公路许可)

二、县商务局(共计1项)

1.违反汽车销售管理行为的处罚

三、县文广新局(共计1项)

(一)其他职权(1项)

1.民办博物馆设立初审更名为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初审

四、县财政局(共计4项)

(一)其他职权(4项)

1.“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备案”更名为“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备案”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及清产核资结果认定”更名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认定”

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认定和备案”更名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全过程管理”更名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8项)

(一)行政检查(1 项)

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名前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确认(1 项)

1.缴费单位(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核定(更名前为确认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本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三)其他职权(6 项)

1.审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更名前为审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2.延长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审批(更名前为延长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和提高退休费待遇审批)

3.就业创业证办理(更名前为《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4.工伤保险费率核定(更名前为工伤保险费费率审定)

5.泌阳县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认定、备案(更名前为泌阳县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认定)

6.“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更名前为职业技能社会化鉴定)

 

 

 

 

 

 

 

 

 

 

 

 

 

 

 

附件5

 

县政府决定承接省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2项)

 

一、县农业局(共计2项)

(一) 其他职权(2项)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登记、发放、备案

2.对农村集体财产、资产、资源和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附件6

 

县政府决定承接市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10项)

 

一、县农业局(共计2项)

行政检查(1 项)

1.渔业船舶检验

)其他职权(1 项)

1.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二、县国土资源局(共计1项)

(一)其他职权(1项)

1.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验收

三、县商务局(共计1项)

(一)其他职权(1 项)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四、县住房管理中心(共计2项)

(一)行政确认2项)

1.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2.业主委员会备案

五、县畜牧局(共计1项)

(一)其他职权(1项)

1.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审核

六、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计2项)

(一)行政许可(2 项)

1.劳务派遣许可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

七、 县文广新局(共计1项)

(一)其他职权(1项)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 探、挖掘等作业审批受理上报

 

 

 

 

 

 

 

 

 

 

附件7

 

政府决定上解到级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2项)

 

一、县文广新局(共计2项)

(一)行政许可(2项)  

1.出版社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附件8

 

县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4项)

 

一、县人防办(共计2项)

1.人防工程建设(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由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合并为)

2.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使用、报废与拆除审批。(由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审批与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合并为)

二、县发改委(共计1项)

1.价格认定(由涉嫌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与涉嫌违纪案件价格认定合并为)

三、县人社局(共计1项)

1.“县直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转诊转院办理”和“县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转诊转院办理”整合为“县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及离休干部转诊转院备案”

 

 

 

附件9

 

县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3项)

 

一、县旅游局(共计1项)  

(一)行政检查1项) 

1.对旅行社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他职权)现调整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检查

二、县文化广播新闻局(共计2项)   

(一)其他职权(2项)

1.“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核”调整为“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核”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审核”调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单位设立许可审核” 

 

 

 

 

 

 

附件10

 

县政府决定拆分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共计4项)

 

一、县农业局(共计2项) 

(一)行政确认(1项)

1.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拆分为

(1)渔业船舶证书签发

(2)船员证书签发

(二)其他职权(1项)

1.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拆分为

(1)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调运检疫

(2)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产地检疫

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共计1项)

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审批)拆分为 (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2)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审批

三、县财政局(共计1项)

(一)行政检查类(1项)

1.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执业、变更、终止情况监督检查拆分为

(1)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执业、变更、终止情况监督检查

(2)资产评估行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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