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将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一、疫苗选择
3至11岁人群需使用经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疫苗进行接种。
二、费用保障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居民免费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规范接种
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 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接种人员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确保安全。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 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间隔 14 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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