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政府
www.biyang.gov.cn
搜索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3 16:20

信息来源:

泌阳县人民政府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2-11-03 16:20


信息来源:

泌阳县人民政府



分享到:



县直相关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年底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县工作情况,确保18项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3年年底前,其余4项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跨省通办”窗口。县政务服务大厅要进一步完善“跨省通办”窗口(或专区),配备专门设备和专职人员,提供咨询辅导、材料接收、结果反馈等服务,在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咨询电话、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便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有条件的乡镇可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或专区)。
    (二)定期公示“跨省通办”清单。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统一向社会公布“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跨省通办”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推动“跨省通办”事项的落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应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推广。
    (三)明确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各牵头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明确“跨省通办”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业务流转程序、联动模式、联系方式等内容,优化办理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四)扩大“跨省通办”范围。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统筹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等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户籍管理、医疗社保、税费缴纳等服务需求,主动与外省有关县区对接,探索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相关部门主动开展的点对点“跨省通办”于2022年11月26日前将通办情况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byxfgfbgs@163.com)汇总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各有关部门“跨省通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跨省通办”事项。各事项牵头部门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前和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对改革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批评。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要利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跨省通办”知晓度和满意度,让广大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