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26 13:10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意见的通 知
各乡镇行政审批中心、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现就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目标,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遵循“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统一管理、高效运行”的原则,着力打造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主阵地。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场所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
1、明确场地标准。各乡镇(街道)应根据辖区人口规模和服务需求,科学规划便民大厅建设。原则上,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大厅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服务人口2-5万人的,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服务人口2万人以下的,应满足基本服务需求且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的,须报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备案同意。
2、强化功能分区。合理设置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咨询投诉区、等候区、和党员服务岗等功能区域,标识清晰、指引明确。
3、统一视觉标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场所形象标识规范要求,统一大厅内外标识标牌、窗口吊牌、人员工牌等。
(二)明确管理职责,压实领导责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原则上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统一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具体负责便民大厅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避免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分管领导应定期研究大厅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梳理进驻事项,确保“应进必进”。
1、对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次全面梳理。除场地限制或有特殊要求(如涉及涉密、安全等)经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外,原则上均应纳入便民大厅集中办理。
2、重点推动户籍管理、计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脱贫帮扶、农业农村管理和服务、乡村建设管理和服务、营商管理和服务、服役退役服务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全量进驻(详情见附件)。
3、制定并动态更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四)固定窗口人员,保障服务力量。
1、各进驻部门(站所)必须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正式在编人员或业务骨干进驻大厅窗口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
2、严格落实窗口工作人员专职专岗要求,严禁将大厅窗口人员长期或频繁安排从事与窗口服务无关的工作,特别是不得安排其承担包村(社区)、驻村、拆迁、招商引资等非一线窗口服务任务,确保窗口服务力量充足、精力集中。
(五)强化统一管理,明确主管责任。
1、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是便民大厅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大厅的日常运行、人员管理、业务协调、监督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
2、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涵盖考勤管理、服务规范、业务流转、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投诉处理、安全卫生、绩效考核等内容的《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法》,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备案。赋予其对窗口人员的管理权、考核评价权和奖惩建议权。
(六)推行综合窗口,培养“全科人才”。
1、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根据业务关联度和办理量,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2、大力培养“全科式”服务人才。对综合窗口人员开展系统性、常态化的“全科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进驻大厅的各类高频事项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和系统操作,实现“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建立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业务比武等机制,打造“全科医生”式的复合型窗口服务队伍。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通报问责。
1、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由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乡镇(街道)便民大厅的暗访检查,重点检查服务规范、工作纪律、业务能力、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等。
2、强化结果运用。暗访检查结果及群众有效投诉情况,定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名通报,点名道姓指出问题单位及具体问题。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乡镇(街道),予以重点督办或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八)纳入党建督导,整治不正之风。
1、将便民大厅的运行管理、服务质量、群众评价等纳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日常督导和考核评价。
2、将便民大厅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窗口。重点关注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推诿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中梗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便民大厅建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人、财、物等保障问题。县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乡两级财政要保障便民大厅标准化建设、日常运维、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确保大厅高效有序运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宣传便民大厅的服务功能、办事流程和改革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使用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奖惩
将便民大厅管理运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等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混乱、服务效能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县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意见的解释和督促落实工作。
泌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指导手册》规定,中心进驻和办理的事项类别应包括:
1.1户籍管理:居民户口簿遗失补发,居民身份证核发,临时居民身份证核发,居住证核发,入伍注销户口,退役军人入户,亲属投靠落户,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分户、立户,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籍迁出(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籍迁入(出),变更姓名,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更正出生日期,变更性别,户口县内迁移,准迁证补发,迁移证补发,死亡户口注销,失踪户口注销,其他情况入户销户变更等。
1.2 人口和生育服务:一孩生育登记,二孩生育登记,三孩生育证审批初审,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独生子女和双女户60岁以上父母奖励扶助、60岁以上失独人员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救助,独生子女死亡救助,老年优待证核发,新农合、新农保减免等。
1.3 社会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贫困学生助学申请初审,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留守儿童服务,孤儿认定,残疾证办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
1.4 劳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服务,就(失)业登记,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审等。
1.5 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终止等。
1.6 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医疗救助金给付等。
1.7 脱贫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雨露计划教育资金审核,贫困户耕地补差,贫困户农业保险,贫困户跨省务工补助,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等。
1.8 农业农村管理和服务:种粮补贴发放,土地流转服务,农业技术咨询,土地纠纷调解等。
1.9 乡村建设管理和服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危房改造申请等。
1.10 营商管理和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经营店登记,食品小摊点备案等。
1.11 服役退役服务: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报名线下确认,应征入伍初审,组织应征公民政审、体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等。
1.12 党务管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