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13 09:25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泌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明确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人的
意 见
局各股室、政务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可控,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领域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包括: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领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分管领域网络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分管领域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网络安全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网络安全日常管理、风险排查和应急响应。
三、工作指标与考核要求
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修订评估。
防护措施:关键信息系统100%落实等级保护要求;定期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覆盖率不低于95%;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教育培训:全年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全员通过网络安全基础知识考核比例达到100%。
应急响应:网络安全事件30分钟内启动应急响应,24小时内提交初步报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四、监督与问责
对未履行网络安全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