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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明确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人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8-13 09:25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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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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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

明确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

              意

室、政务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可控,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领域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包括:组织制定并落实分管领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分管领域网络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分管领域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网络安全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网络安全日常管理、风险排查和应急响应。

三、工作指标与考核要求

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修订评估。

防护措施:关键信息系统100%落实等级保护要求;定期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覆盖率不低于95%;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教育培训:全年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全员通过网络安全基础知识考核比例达到100%

应急响应:网络安全事件30分钟内启动应急响应,24小时内提交初步报告;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四、监督与问责

对未履行网络安全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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