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12 10:31
信息来源:
泌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四五”时期,是全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高质量跨越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推进我县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政治责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党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好消防安全与发展、消防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改革转型。服从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深化消防救援工作及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固根基、补短板、扬优势,不断推进消防救援工作转型升级。
——坚持创新发展。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加快构建全灾种全覆盖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升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责使命。
(三)发展目标
紧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
——消防治理水平跃上新台阶。消防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监管力量覆盖城乡,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不断提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亡人火灾,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消防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度融合全市乡村振兴建设和新型城市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战勤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新增市政消火栓400个,新建队站2个,城乡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综合救援能力实现新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新增政府专职队员50名,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全灾种”指挥协调、应急响应、社会联动等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
——科技支撑作用得到新增强。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大数据、物联网、5G 、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火灾防控、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领域深度应用,“智慧消防”成效全面显现,消防救援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消防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消防职业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共建共育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到 80分。
二、 主要目标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究消防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机制,考核巡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消防工作在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完善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体化运行县、乡两级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消防工作通报、警示、约谈、巡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重点管理等七项制度。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范畴,依法落实消防监管法定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加强经费保障和检查督办。建立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集中整治,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
3.落实基层消防管理责任。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范畴。公安派出所继续履行并强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完善街道乡镇消防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落实制度、经费、人才、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范畴,完善网格消防安全治理机制办法,发动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及物业、巡防、保安等基层组织,落实网格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4.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分类编制社会单位火灾风险指南,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考核制度,落实员工岗前培训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5.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健全由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的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处理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完善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联动协作制度,强化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调查移送;加大火灾延伸调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或有影响火灾依法倒查问责,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推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二)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6.创新消防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和方式等,定期公布监督抽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对象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规范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监管。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适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消防安全预警提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消防安保工作。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制定消防安全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措施,明确消防安全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对严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互联网+监管”。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互通。融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分级设立火灾分析数据库,及时评估预警消防安全风险。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
7.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充实一线防火力量。统筹监管力量建设,设置消防派出机构,争取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探索赋予事业编制人员执法权,多渠道扩充一线防火监督力量。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救援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拓展专业力量。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人员执业标准等配套制度,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鼓励社会参与。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探索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消费类手机应用评价体系。
8.强化精准高效治理。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学危险品企业、仓储物流、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问题。加强重大隐患督办。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由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强化乡村消防治理。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总体规划,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专兼职消防力量、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及时研判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新发展方式、新休闲方式、新经营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完善农村消防治理机制体制。提升智能化精准防控。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加强火灾成因机理分析,建立火灾风险智能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建设市县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加强风险评估论证。加强城市、行业领域、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行业标准化管理、社区精细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论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提升火灾事故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预警能力。加强消防源头治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严格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准入,严把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建设的消防安全关。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应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夯实社会消防安全基础
9. 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检查评估实施效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行联审联验。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消防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提升消防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10.编修实施消防规划。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力量等纳入消防专项规划,有效保障规划落地。全国重点镇官庄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余建制镇在总体规划中设置消防专篇。
11.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平台等消防市政水源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火灾高危区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建设消防水鹤;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依托辖区内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消防供水源全覆盖。健全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维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市政消火栓位置、压力、力量等信息动态监测。推动各地在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及拆村并城等工作中,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十四五”时期,全县新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400个、总数达到800个。
12.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坚持“多建站、建小站、织密点、点辐面、扫盲点”的思路,科学制定县消防站补建规划,并按照标准配齐各类装备。2021年完成训练塔改造工程。2023年前完成老旧消防站升级改造。2025年,建设特勤消防站或战勤保障站。
13.推动救援装备提质升级。着眼各类灾害救援需要,着力提升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先进高效车辆装备建设力度,推动更新换代,向智能化、效能化、现代化纵深推进。强化装备建设规划论证,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泥石流、洪涝、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配备“人机结合、空地协同、高效救援”的城市航空应急救援专业队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提高“高低大化”等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
14.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分级建立实体运转、高效遂行的战勤保障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及装备设施物资,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将战勤保障融入应急救援指挥链条,探索实行主要方面伴随保障、医疗生活定点保障、受损装备接替保障等模式。强化巨灾战勤保障能力评估,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的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训练演练、资源统筹等,逐步形成体系完善、指挥畅通、物资充足、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
15.加强应急物资储运能力。聚焦实战需要,强化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社会联勤、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方式,拓宽物资供应渠道。强化运力保障,配备装备物资模块箱、自卸底盘、装卸工具及大型运兵车辆,综合利用公路及大型物流等社会物流力量,提高人员物资快速投送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科学管理装备物资水平,实现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
16.优化消防通信装备结构和布局。按照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完成关键通信装备升级迭代,着力构建快速高效、多频接力、全网融合的装备体系,有效破解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通信难题。开展特种灾害应急通信专业队建设,积极探索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测试应用,配备先进适用通信装备,补齐地震、洪涝、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灾害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短板。深化应急通信岗位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通信保障人才。进一步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编程,细化战法规则,健全纵向贯通机制,丰富横向联动资源,实现多部门、跨地区、多领域“一键响应”。
(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7.打造综合救援拳头力量。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打造“区域、市域”拳头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提高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聚焦“抢大险、救大灾”实战需求,高标准打造专业化、全覆盖尖刀力量体系,完成10人的山岳救援专业救援队建设,组建10人抗洪抢险攻坚组,各专业救援队按照标准配齐配全相应器材装备,加强专业训练。结合辖区主要灾害特点,组建各类灭火救援专业分队,构建全灾种消防救援力量。
18.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统筹加强专职、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平时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储备补充力量,“战时”作为机动力量使用,按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按照“中央出政策、地方出编制和经费”的模式,在城市中心城区、新建城区建设专职消防队,填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空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训练设施,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推动城市消防救援站保护范围之外的乡镇、街道按照国家及省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支持发展、规范引导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强化联勤联训联战。鼓励单位、个人捐助消防事业,开展消防救助等公益活动。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人,按标准“应建尽建”乡镇专职消防队,推动经济发达镇提格建队,按照标准不需建设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街道和社区按要求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19.提升实战实训效能。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实施精训普训工程,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沟通合作,借鉴先进训练理念,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不断优化训练模式。推行体技能分级考评与技术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分灾种、分岗位、分层级的专业能力培育考评体系。借鉴国内外职业化训练体系,改革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模式,强化等级达标,重点围绕“高低大化”灭火救援和巨灾大难等特种灾害救援,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和比武竞赛,切实提升灾害事故处置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预案模式转型,依托预案管理系统,预置历史灾情处置数据和行动方案库,将历史灾情处置从开始准备到最终战评总结所有数据分析、归档、存储;遇有新的灾情依据任务要求和历史处置经验快速生成新的行动方案,实现指挥实时化、高效化。
(五)深化消防科技信息支撑
20.构建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灭火救援框架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响应、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规范联合和属地调度指挥制度,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纳入统一调度指挥管理,完善分级响应措施,促进重大灾害防范救援救灾全过程的协同高效。推进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升级县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打造信息畅通、透明、可视化的指挥调度中枢。
21.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县级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加快消防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评价与创新激励体系。
22.高标准推动消防新基建。将新型“智慧消防”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布局,制定出台全县新型智慧消防建设发展指导意见、总体框架方案和技术标准,扎实推进。鼓励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的融合应用,建设“一平台、一中心、多应用”的“智慧消防”工程。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
23.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借力并融入各级政府信息化发展建设新格局,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手段,推动消防信息化开发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发展。按照统分有序、条块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消防信息化应用总体架构,确保纵向贯通、横向兼容。以信息化应用引领消防业务创新,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将全县所有消防信息资源全部纳入消防“一张图”,实现警情快速响应、精准调度、科学处置;建设战勤保障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能力;建立信息采购平台和战勤车辆装备信息物联网数据库,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衔接、融合共享的战勤保障大数据中心;加快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装备的配备使用,鼓励引导各地加快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课,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设立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各级党校、人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培训内容。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和人员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组织消防培训。完善消防安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及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消防培训。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
25.加强公众消防科普宣传。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建强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壮大消防新媒体矩阵,强化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型广场、大型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村镇、社区等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标语橱窗,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形成覆盖城乡的宣传阵地。发挥志愿者在服务基层群众中的优势作用,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5年底,建成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10条消防安全示范街;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万人。
26.加强消防文化建设。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创产品,组织开展评选、发布等活动。组织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积极培育崇尚消防公益的社会氛围。
(七)深化消防机制体制改革
27、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战略部署,深化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改革,全面实现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符合实际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化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落实党对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
28、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管党治队,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各类风险考验的指战员队伍。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队伍正规化达标创建规划,推动政治工作、灭火救援、监督执法等各领域全面发展,锤炼消防指战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致胜能力。
29、完善消防职业保障政策。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压力、高负荷职业特点,结合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入职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消防救援队伍各项优待。完善消防救援指战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住房保障、退休养老等保障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对因公伤亡的消防救援指战员和专职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评烈。县级政府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规划的模式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将各类消防救援人员高危补助、绩效奖励、医疗补助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标准,实现经费保障稳步增长。完善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制度,将各类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当地表彰奖励体系,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切实将消防救援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平安建设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强力推进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家、全县地方消防救援经费有关规定,健全消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完善项目经费标准化保障体系,确保地方消防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县级财政要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消防事业的扶持和倾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重点扶持。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将消防救援工作列入本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消防专项规划列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时修编并严格实施。
(四)加强评估问效。各地要完善规划实施督查评估机制,县级政府要适时组织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行职责不力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