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15 11:15
信息来源:
泌阳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泌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泌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泌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30日,对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胡富卿同志2010年8月至2024年4月任中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听取了胡富卿任职期间工作情况介绍,并参考了泌阳县审计局以前年度对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其他审计结果。胡富卿同志和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共泌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泌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胡富卿基本情况。
胡富卿、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7月生,大专学历。2010年8月至今任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四级调研员,负责全面工作。
(二)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
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属于县政府正科级规格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6名,实有人员13名,包括3名领导,10名干部职工,退休人员32人。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安全保卫股、业务协调股、合作发展股、资产监管股、纪检信访组。
下属公司5个,分别是棉花公司(下属官庄棉花加工厂、羊册棉花加工厂、县棉花加工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特产品综合公司、供销联营公司、土产日杂公司。21个基层供销社:高店供销社、盘古供销社、马谷田供销社、铜山供销社、王店供销社、付庄供销社、春水供销社、象河供销社、羊册供销社、郭集供销社、泰山供销社、官庄供销社、杨家集供销社、双庙供销社、赊湾供销社、古城街道办事处供销社、花园供销社、高邑供销社、贾楼供销社、下碑寺供销社、黄山供销社。
从审计情况看,胡富卿同志任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期间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县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现胡富卿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胡富卿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期间,泌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存在未签订临时工用工合同 、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往来账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签订临时工用工合同
(二)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
(三)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泌阳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支出手续不完善列支费用问题,责令改正,加强财务支出手续的审核把关。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泌阳县审计局建议: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会法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管;聘用临时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