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15 11:23
信息来源:
泌阳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和泌阳县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泌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22日起对泌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电子产业园三期)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情况审计。被审计对象泌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开发区管委会)书面承诺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泌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得到了县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经县政府同意,该项目由泌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经财政投资评审后,该项目由泌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施工中标单位为泌阳县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8562823.08元,2023年5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50天,计划2023年6月1日开工,2023年11月1日竣工;监理单位为河南中诚汇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约定监理酬金577000元;设计单位为河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1月7日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为649000元;电梯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为郑州中奥电梯有限公司,成交金额864000元;电子屏供货商为河南闪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122230元。该项目实际于2023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0日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截至目前,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产权移交,投入正常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的依据是泌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项目建设程序方面的资料、招投标文件、合同执行、财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审计工作中,被审单位给予了积极配合,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与审计组就审计中存在的有争议问题多次进行沟通研讨并取得了一致意见。通过审计,促进项目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完善补充了相关手续。本次审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比例拨付工程预付款
(二)超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三)合同管理不严格
(四)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六)施工合同约定和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事项
(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泌阳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改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泌阳县审计局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依法依规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建设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加强对项目参建各方的监管;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严格资金支付资料审核;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将在建工程转计固定资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泌阳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