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574485592933-2025-03194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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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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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泌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
普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泌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3日
泌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
工 作 方 案
“十二五”以来,我县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累计投入6.2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近60万亩,有效提高了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农业增产、土地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来由发改委、水利局、原农业局、原国土局、原农办等多个部门分头实施,建设主体不一,投入标准较低,存在“重质量、轻管理”的现象,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为了切实掌握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运行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普查整改,提升管护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根据《河南省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普查整改工作方案。
一、普查整改范围
(一)“十二五”以来(自2011年起)各项目乡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和标准要求,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发改委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原农业局实施的现代农业工程、原农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原国土局实施的土地整理工程、水利局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
(二)已建设验收但未入库、没有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在去年国家摸底评估未计入建成面积的部分项目。
(三)“十二五”以来已建设但未通过验收、未入库的项目。
普查范围不包括2019年及以后年度下达各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普查整改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硬化道路设施三大类设施现状和管护情况。具体包括:农田灌溉机井、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硬化灌排渠、桥涵闸、塘堰坝等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农田硬化道路设施,及上述设施的管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3月20日前)
县政府成立泌阳县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全县普查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各项目建设单位、各项目涉及乡镇按照县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动员部署。
(二)普查实施阶段(2020年3月21日至5月31日)
普查工作以项目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成果,对照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报告,按项目、逐设施开展普查。
项目建设单位要将普查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项目乡镇要把普查任务落实到村组、经济组织和具体人员;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广大农民和工程管护员清楚设施位置、了解设施现状的优势开展普查;要重点普查农田主要设施质量状况、问题类型及数量情况,以及设施的管护和体制机制情况。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以乡镇为单位按项目、分类型、逐设施填写主要信息,由乡镇、村组集体和管护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工作底稿建档留存。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工作底稿进行核实汇总,填写《乡镇已建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普查表》(见附件2),形成普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连同《普查表》一并于5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于5月31日前将我县总体普查工作报告和汇总《普查表》报县政府批准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0年6月1开始)
1.坚持边查边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能够即时整改的要边查边改,及时恢复设施功能。
2.进行集中整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各项目乡镇要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措施筹集整改提升资金,按照工程标准和管护要求,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关于电力配套设施整改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管体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改接收工作。根据排查情况,高压部分,属于各级政府性投资,且产权关系清晰、能满足建设标准的10千伏供电线路和配变设施,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在2020年底前无偿移交供电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或暂不满足标准的,在厘清产权关系后,由县政府组织移交,供电企业逐年接收整改,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低压部分由乡镇政府负责整改,并按规定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
3.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针对农田设施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析设施使用、维护等各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总结探索成功的管护经验和做法,制定管护办法,构建长效化运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统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项目乡镇协同”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下,密切配合、各尽其责,落实好各项普查和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普查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导落实,注重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上下信息沟通,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要抓好日常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普查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乡镇要认真负责开展普查整改工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县政府将适时对普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进展缓慢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