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镇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5-04-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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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镇机构职能
高邑镇设置五个行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高邑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二)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下去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盛政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