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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3 16:55

信息来源:

泌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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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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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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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我实际,经政府依法审查,确认以下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1、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泌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泌阳县教育局
4、泌阳县科学技术局
5、泌阳县公安局
6、泌阳县民政局
7、泌阳县司法局
8、泌阳县财政局
9、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11、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泌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13、泌阳县交通运输局
14、泌阳县水利局
15、泌阳县农业农村局
16、泌阳县商务局
17、泌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8、泌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19、泌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泌阳县应急管理局
21、泌阳县审计局
22、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泌阳县统计局
24、泌阳县医疗保障局
25、泌阳县林业局
26、泌阳县信访局
27、泌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8、泌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9、泌阳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30、泌阳县羊册镇人民政府
31、泌阳县盘古乡人民政府
32、泌阳县王店镇人民政府
33、泌阳县付庄乡人民政府
34、泌阳县官庄镇人民政府
35、泌阳县赊湾镇人民政府
36、泌阳县泰山庙镇人民政府
37、泌阳县黄山口乡人民政府
38、泌阳县贾楼乡人民政府
39、泌阳县铜山乡人民政府
40、泌阳县高邑镇人民政府
41、泌阳县象河乡人民政府
42、泌阳县杨家集镇人民政府
43、泌阳县双庙街乡人民政府
44、泌阳县春水镇人民政府
45、泌阳县郭集镇人民政府
46、泌阳县高店镇人民政府
47、泌阳县下碑寺乡人民政府
48、泌阳县泌水街道办事处
49、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
50、泌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
51、泌阳县马谷田镇人民政府
    泌阳县委机要保密局、泌阳县委档案局、泌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泌阳县新闻出版局行使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政府不再公布。

已公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

对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县司法局投诉(投诉地点: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投诉电话:0396—7932369)。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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